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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有了“身份证” 扫码可追源
信息来源:《喷码与标识》杂志 发布时间:2014-04-01 【字体大小: 】 『 返回

    药盒上多了电子监管码

    近日,细心的王女士发现,她购买的诺氟沙星胶囊的包装盒上出现了一个与价格条形码相似的条码,但王女士不知道其用途。

    随后,记者对包头市神农大药房、益春堂药店、百草厅药店等10家药店走访发现,大部分药品的包装盒上都出现了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但也有一部分基本药品没有标注。对此,神农大药房的王经理介绍,因为厂家不同,当地的查询系统不完善,所以有些药品没有电子监管码,但为了保险起见,药店在进货时会着重选择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而市民多数没有注意到这个电子监管码。

    多查查对用药安全有保障

    在药品包装盒上记者看到,电子监管码编码长度为20位,外观类似条形码,旁边还标明了电话、短信和网站等查询方式。记者发现,虽然药品相同,但每盒上的电子监管码却有所不同,具有唯一性。以一盒阿莫西林为例,记者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政府登录入口,输入上述该阿莫西林的电子监管码,立刻出现了其生产企业—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及经销企业—包头市圣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点击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里面便出现了药品的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等信息。

   记者在包头市卫生局了解到,这种电子监管,是通过为药物附加的一个电子监管码来实现。消费者或者药品监管机构只要在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上输入20位电子码,就可以在任何一个电子监管系统完善的城市,查到基本药物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轨迹。一旦发现有问题的药品,可以迅速对其进行定位、召回或处理,及时维护群众的用药安全。除了可以实现其从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流程追溯,电子监管码还可以包含产品编码、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270家药店纳入了电子监管平台

    3月24日,记者了解到,包头市卫生局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的启动,加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期在药品生产企业和部分销售企业实施的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包头市有望在6月底建成基本药物从生产、销售到使用全流程的电子监管闭环系统。

    目前全市23家批发企业和270家零售药店也已经接入到电子监管平台中。另外,有防疫部门、市区县级医院、政府举办的社会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600余家医疗机构需要纳入到电子监管中来。此次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将通过在医疗卫生机构安装统一的客户端软件、配备条码扫描仪器和数字证书等,将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的进、销过程通过网络实时传输到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实现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流向的管理。目前,中心正在对各级卫生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摸底统计,预计在本月底可以入网。

    虽然有了完善的监管平台,但由于市民对此并不了解,经常会因为销售过程中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而与药店销售人员发生不快。神农药店一位刘姓销售人员表示,其实向消费者索要身份信息,只是为了将其录入到系统中,一旦药品在使用中或检测中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联系到用药人,并非市民所想的“窃取”信息。希望市民能够理解和支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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